金融體系(financial system)是一個經濟體中資金流動的基本框架,是金融資產、金融中介、金融市場和金融監管系統等各金融要素構成的綜合體。
金融中介是指在資金融通過程中,在資金供求者之間起媒介或橋梁作用的人或機構。與金融市場的資金轉移機制不同,金融中介的運作機理是:它首先購買赤字單位發行的直接證券,然後向盈餘單位發行間接證券(indirect securities),成為赤字單位和盈餘單位之間名副其實的媒介。
金融體系包括幾個相互關聯的組成部分:
①金融部門,包括各種金融機構、市場,它們為經濟活動中的非金融部門提供金融服務;
②融資糢式與公司治理;
③監管體制(regulation system)。金融體系不是這些部分的簡單相加,而是相互適應與協調。
現實中不同國家的金融制度差異較大,存在著不同的金融體系。一是以英、美為代表的市場主導型金融體系,二是以法、德、日為代表的銀行主導型金融體系。在美國,銀行資產占GDP的比重為53%;美國的股票市值占GDP的比重為82%,大約比德國高3倍。美國、英國的金融體制常常被稱為「市場主導型」,而德國、法國、日本的則被稱為「銀行主導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