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劳动者在不同地区、职业或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变换工作而引起的失业,称为摩擦性失业。变换工作往往需要一个过程,处于这种劳动力正常流动过程中的失业为自然失业。就单个劳动者而言,摩擦性失业是暂时的;就整个经济而言,摩擦性失业是长期存在的现象。
新加入劳动力队伍的劳动者寻找工作、已入职劳动者被雇主解聘而被迫寻找新工作、已入职劳动者不满意现有工作而辞职寻找新工作等,上述寻找工作期间内的无业状态均表现为摩擦性失业。
影响摩擦性失业的主要因素有:
①劳动力流动性的大小。
一般而言,摩擦性失业与劳动力流动性呈同向变化。影响劳动力流动性大小的因素主要有制度性因素、社会文化因素和劳动力的构成状况,如户籍制度及“父母在不远游”的传统思想会限制劳动力流动,而年轻人跳槽的频率相对较高等。
②寻找工作的成本。
一般而言,摩擦性失业与寻找工作的成本呈反向变化。寻找工作的成本主要取决于获得有关供求信息的成本、寻找工作的时间、失业者承受失业的能力及社会保障制度等因素。人们在生活有一定保障的条件下,就可能花更多的时间寻找工作,失业救济等社会保险制度及劳动力市场的完善服务都可降低人们寻找工作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