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是指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平等;效率是指资源配置有效率并得到充分利用。
1.收入分配的三种标准
经济学家认为,收入分配有三种标准。第一种是贡献标准,即按照社会成员的贡献分配国民收入。这也就是我们介绍过的按照生产要素的价格进行分配。这种分配标准能保证经济效率,但由于各成员能力、机遇具有差别,又会引起收入分配的不公平。第二种是需要标准,即按照社会成员对生活必需品的需要分配国民收入。第三种是公平标准,即按照公平的准则来分配国民收入。后两种标准有利于收入分配的公平化,但不利于经济效率的提高。有利于经济效率的收入分配会不利于公平,有利于公平的收入分配会有损于经济效率,这就是经济学中所说的公平与效率的矛盾。
收入分配的公平可以用三种标准来衡量。
第一,劳动分配率即劳动收入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比例;
第二,洛伦兹曲线与基尼系数;
第三,工资的差异率。收入分配的公平体现为劳动收入在国民收入中比例较大、洛伦兹曲线更接近于收入绝对公平线、基尼系数小,以及工资差异率低。
2.公平与效率的矛盾
在市场经济中,分配原则是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的。但是,有利于经济效率则会不利于公平,有利于公平则会有损于经济效率,这就是公平与效率之间的矛盾。
强调效率优先,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强调兼顾公平,符合社会主义要求。人与人之间、行业与行业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素质优劣、能力大小、生产效益好坏是不一样的,因此,其生产效率和贡献是不可能一样的。正确的做法是,重效率,但不唯效率;讲公平,但不能搞“一刀切”。
3.如何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1)市场上追求效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应当以公平竞争为主要准则,以追求效率为目标,即应该是效率优先。
(2)管理上以公平促效率。在组织的运行中,管理的目标是以实现效率为导向的活动。管理中虽然要体现出投入产出效率,体现出经济效率的优先性,但公平是一种重要的途径。
(3)社会制度上追求公平。在社会制度和社会价值方面,公平是首要的价值。因此,实现公平可能对效率产生不利的影响,但无论如何我们都不能牺牲公平只顾效率。
因此,要使每个人都享有平等地参与竞争和劳动就业的机会。国家在大力发展经济方面,要以效率为先,以发展生产力、富国利民为基本目标。同时,效率并不是在二者关系中必然处于优先地位的,在社会整体制度上要努力体现公平,保障人们在社会基本权利和人道待遇上的平等与公平。总之,在公平与效率之间,既不能只强调效率忽视了公平,也不能因为公平而不要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