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貸信用是历史上最早的信用形式,是最古老的生息資本形式,它是一種發放實物或貨幣以收取高額利息為特徵的借貸活動。馬克思說:「我們可以把古老形式的生息資本叫做高利貸資本。」因此,極高的利率是高利貸最明顯的特徵。在過去的中國,借貸習慣按月計息。月息3分,即本金的3%,是最「公道」的水平。月息3%,不計複利,年息也達36%,比現在的銀行利率水平高好多倍。在城市的貧民中間有一種「印子錢」,月息甚至可達近35%。所以出現這樣高的利率,是由前資本主義社會中的經濟條件所決定的。
高利貸信用最初出現於原始公社後期,在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得到廣泛的發展,成為占統治地位的信用形式。那時的階級構成是這樣兩級:一是農民及小手工業者,一是奴隸主和封建主。農民和其他小手工業者借錢,或是由於受傷患病、喪葬嫁娶,沒有錢辦不了事;或是天災人禍,不借錢無以維持簡單再生產和必需的生存資料。在這種情況下,他們明知高利貸如同水火,也要告貸。奴隸主、封建主借錢,或是為了支持其統治的政治經濟需要,如豢養軍隊、進行戰爭等,這關系到他們自身的生死存亡,再高的利息也要借;或是為了滿足其窮奢極欲的生活需要,如購買昂貴的裝飾品、建造豪華的宮殿等,只要錢到手,不會顧及將來如何。同時,奴隸主和封建主通過徵取苛捐雜稅來轉嫁巨額利息負擔,其直接後果是大量農民和小手工業者貧困、破產,反過來又不得不向高利貸者乞貸。
在自然經濟占統治地位的條件下,社會上流通的是金屬貨幣,貨幣的數量有限度,取得貨幣很困難,這種貨幣緊缺狀況迫使小生產者沒有討價還價的餘地,高利貸者就可以用高利息來貸放實物和貨幣。
在高利貸的壓榨下,不僅小生產者債務人會喪失自己的勞動條件乃至自身淪為債務奴隸,就是奴隸主和封建主也會因債臺高築而破產。馬克思曾這樣描述:「……高利貸不改變生產方式,而是像寄生蟲那樣緊緊地吸在他身上,使他虛弱不堪。高利貸吮吸著他的脂膏,使他精疲力竭,並迫使再生產在每況愈下的條件下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