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信用的特点特征

高利贷信用是历史上最早的信用形式,是最古老的生息资本形式,它是一种发放实物或货币以收取高额利息为特征的借贷活动。马克思说:“我们可以把古老形式的生息资本叫做高利贷资本。”因此,极高的利率是高利贷最明显的特征。在过去的中国,借贷习惯按月计息。月息3分,即本金的3%,是最“公道”的水平。月息3%,不计复利,年息也达36%,比现在的银行利率水平高好多倍。在城市的贫民中间有一种“印子钱”,月息甚至可达近35%。所以出现这样高的利率,是由前资本主义社会中的经济条件所决定的。

高利贷信用最初出现于原始公社后期,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得到广泛的发展,成为占统治地位的信用形式。那时的阶级构成是这样两级:一是农民及小手工业者,一是奴隶主和封建主。农民和其他小手工业者借钱,或是由于受伤患病、丧葬嫁娶,没有钱办不了事;或是天灾人祸,不借钱无以维持简单再生产和必需的生存资料。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明知高利贷如同水火,也要告贷。奴隶主、封建主借钱,或是为了支持其统治的政治经济需要,如豢养军队、进行战争等,这关系到他们自身的生死存亡,再高的利息也要借;或是为了满足其穷奢极欲的生活需要,如购买昂贵的装饰品、建造豪华的宫殿等,只要钱到手,不会顾及将来如何。同时,奴隶主和封建主通过征取苛捐杂税来转嫁巨额利息负担,其直接后果是大量农民和小手工业者贫困、破产,反过来又不得不向高利贷者乞贷。

在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的条件下,社会上流通的是金属货币,货币的数量有限度,取得货币很困难,这种货币紧缺状况迫使小生产者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高利贷者就可以用高利息来贷放实物和货币。

在高利贷的压榨下,不仅小生产者债务人会丧失自己的劳动条件乃至自身沦为债务奴隶,就是奴隶主和封建主也会因债台高筑而破产。马克思曾这样描述:“……高利贷不改变生产方式,而是像寄生虫那样紧紧地吸在他身上,使他虚弱不堪。高利贷吮吸着他的脂膏,使他精疲力竭,并迫使再生产在每况愈下的条件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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