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套利定价原理的基本思想和基本思路
无套利定价原理被用在均衡市场上不存在任何套利机会的金融资产定价。其基本思想是,在有效的金融市场上,任何一项金融资产的定价,应当使得利用该项金融资产进行套利的机会不复存在。
在无套利市场上,如果两种金融资产未来的现金流完全相同,则当前价格必须相同,否则投资者可以通过买进便宜的资产,卖出高价资产获取无风险收益。如果套利者不断重复这个交易策略,则最终两种金融资产的未来现金流会完全相等。
无套利定价法的基本思路为:构建两种投资组合,让其终值相等,则其现值一定相等;否则可以进行套利,即卖出现值较高的投资组合,买入现值较低的投资组合,并持有到期末,套利者就可赚取无风险收益。
组合A:持有合约价格为 F 0 的一单位期货多头,同时将 F 0 e – rT 资金按照无风险利率 r 贷出(这笔资金以利率 r 计算在 T 时点的终值应该等于 F 0 )。
组合B:购买一单位资产 S 0 ,持有到期日T。
在到期日 T 时点,不论标的资产处于何种状态,组合A中的期货合约交割均获得一单位资产,和组合B的结果相同,因此在合约期初,二者的价格应该完全相等,即
S 0 = F 0 e – rT
则 F 0 = S 0 e rT
假设 F 0 大于 S 0 e rT ,则投资者愿意借入 S 0 现金买入一单位标的资产,同时持有一单位标的资产的期货空头,在到期日 T 时,交割期货头寸,可以盈利 F 0 – S 0 e rT 。
在真实的交易市场中,均衡总是暂时的,不均衡总是常态的,因此各种套利机会总是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