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國際化企業在其經營活動過程中發生的以外幣計價的各種資產、負債的收付過程中,均需轉換為其所在地區的貨幣,以便結清債權債務及接受當地政府的監管和考核其經營成果,並且這些工作必須在一定的時期內完成。因此,構成外匯風險的要素一般包括本幣、外幣、時間和匯率變動四個要素。
(一)本幣
本幣是衡量經濟主體在國際經濟交易活動成果的共同指標。它們在國際經濟交易活動中發生的外幣收、付業務,一般均需折算成為本幣。如果某國際企業在某筆對外交易中未使用外幣計價而使用本幣計價收付,這筆交易就在不存在外匯風險,因為它不牽及外幣與本幣的折算問題,從而即使未來存在匯率波動與之毫無關系。
(二)外幣
除少數國家外,對外經貿單位在其國際化業務活動中往往需以外幣作為計價貨幣,因此就存在外幣和本幣的折算問題。
(三)時間
一筆國際交易,在合同約定的生效日起至債權債務清償日止的這段時間內,在風險業已存在且其他條件都不變的情況下所對應時間段的長與短與外匯風險的大小有著重要的影嚮。
(四)匯率波動
在其他三要素均存在的情況下,匯率波動是外匯風險存在的充要條件且波動幅度的大小唯一決定著外匯風險的大小,匯率波動在外匯風險中處於核心地位。因此要做到有效地防範外匯風險,在弄清外匯風險四要素間關系的基礎上,關鍵要把握匯率的波動規律,從而簡化內容,達到合理回避風險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