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傳統經濟學基本假設前提中,重要的一條就是「經濟人」擁有完全資訊。實際上人們早就知道,現實生活中市場主體不可能占有完全的市場資訊。資訊不對稱必定導致資訊擁有方為牟取自身更大的利益使另一方的利益受到損害,這種行為在理論上就稱作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
逆向選擇
逆向選擇在經濟學中是一個含義豐富的詞匯,它的一個定義是指由交易雙方資訊不對稱和市場價格下降產生的劣質品驅逐優質品,進而出現市場交易產品平均質量下降的現象。
在逆向選擇的情況下,市場交易的資訊優勢方如果利用資訊使自己受益而對方受損時,資訊劣勢的一方便難以順利地做出買賣決策,於是價格便隨之扭曲,並失去了供求平衡、促成交易的作用,進而導致市場效率的降低。
阿克爾洛夫在1970年提出的分析舊車市場的糢型開創了逆向選擇理論的先河:在舊車市場上,只有賣者知道車的真實質量,買者只知道車的平均質量,因而只願意根據平均質量支付價格。
在一輛舊車的任一平均價格上,那些最差的次品車的主人最急於將他們的車出手;當買主把這些次品買回家後,才會逐漸發現它的缺陷;由於買主買的是次品車,一段時間後,買主能夠接受的舊車的平均價格會下降,由於市場上舊車的價格下降,那些持有缺陷最輕的車的賣主此時會認為還是將車留著自己用更為合算。
這就意味著,那些還留在市場上出售的汽車的平均質量又進一步降低了。因此說,隨著價格的下降,存在著逆向選擇效應。隨著這種情況的不斷出現,最終留在舊車市場的二手車都將是缺陷嚴重的次品車。
逆向選擇理論對傳統市場理論的背離。
在資訊不對稱的情況下,市場的執行可能是無效率的。因為在上述糢型中,有買主願出高價購買好車,市場——「看不見的手」並沒有實現將好車從賣主手裡轉移到需要的買主手中。市場調節下供給和需求是總能在一定價位上滿足買賣雙方的意願的傳統經濟學的理論失靈了。
這種市場失靈具有逆向選擇的特徵,即市場上只剩下次品,也就是形成了人們通常所說的「劣幣驅逐良幣」效應。傳統市場的競爭機制導出的結論是——「良幣驅逐劣幣」或「優剩劣汰」;可是,資訊不對稱導出的是相反的結論——「劣幣驅逐良幣」或「劣剩優汰」。
在我國的消費品市場上,消費者由於與商家的資訊不對稱,一些質量優良的商品經常受一些質量低劣商品的沖擊。某種商品質量過硬,受到消費者的追捧,很快市場上就出現大批假冒、仿冒產品,消費者因為辨識能力的局限,很難辨別商品的真假,導致市場假貨泛濫。
假貨往往比真貨的成本低很多,因此假貨價格一般都更低廉,一些優質商品的市場生存空間因此而受到嚴重的擠壓,最後的結果就是「李逵」競爭不過「李鬼」,假冒偽劣商品將優質商品驅逐出市場。
另外,保險市場也存在著比較嚴重的逆向選擇現象。
保險公司推出某一大病保險險種,對此險種比較認可、購買熱情比較高的往往都是自身健康風險比較大的客戶,健康風險較小的客戶購買熱情就比較低。結果導致保險公司賠付率比較高,致使這個險種所得利潤較低,甚至沒有盈利。
這種現象促使保險公司為了提高利潤,不得不提高保費。但是提高了保費,導致健康風險較小的客戶購買熱情進一步降低,而自身風險較高的客戶購買的積極性還是較高。隨著這種趨勢的不斷加強,購買保險的客戶當中自身風險程度較高的客戶比例越來越高,而對保險公司有利的低風險客戶越來越少。
產生這種現象的原因還是由於保險公司和客戶的資訊不對稱,客戶的健康水平只有客戶自己最了解,保險公司很難完全掌握。所以,保險公司就無法準確區分高風險客戶和低風險客戶。
道德風險
資訊不對稱常常會引發道德風險。
所謂道德風險,是指從事經濟活動的人在最大限度地增進自身效用的同時做出不利於他人的行動。
或者說是,當簽約一方不完全承擔風險後果時所採取的使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自私行為。
比如,在委托代理雙方資訊不對稱的情況下,道德風險是指契約的甲方(通常是代理人)利用其擁有的資訊優勢採取契約的乙方(通常是委托人)所無法觀測和監督的隱藏性行動或不行動,從而導致的(委托人)損失或(代理人)獲利的可能性。
從中國與美國證券市場暴出的舞弊醜聞以及相關的新聞報道和司法調查結果都可以看出,道德風險不論在新型市場還是在成熟市場環境中都普遍存在。
在保險市場上,道德風險來自保險公司不能掌握到投保人在投保後的個人行為:如果消費者在投保後不按常規履行合同或故意遭險,往往會使保險公司承擔正常賠付概率之外的額外損失。
比如曾經有這樣一個報道,在英國,市政當局對一條河進行清理,抽幹了河水,發現河道中有十幾量轎車。據查,這些轎車之所以被丟棄到河裡是因為保險客戶為了騙保,他們對保險公司報案說汽車遭到了盜竊,這樣就可以用賠償金來購買新車了。
這個小例子反映了各種騙保行為,保險公司很難完全防範,因為保險公司沒有手段和權力對客戶實施監控。
在委托代理行為中,道德風險也是存在的。在委托代理關系中,委托人的事務交於代理人去完成。由於委托人不可能時時對代理人進行監督,許多事務是代理人單獨完成,這就造成了資訊的不對稱。
代理人在完成代理事務時,往往傾向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而不是使代理人的利益最大化,而且代理人還有可能和第三方合謀損壞委托人的利益,這些都是委托人不容易及時發現和防範的。
當代理人自身的誠信發生問題的時候,他會在代理過程中損害委托人的利益,來謀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比如,掌握國家權力的公職人員實際上就是全體公民的代理人,現實生活當中經常有公務員在處理行政事務時抵制不住誘惑而貪污腐敗、牟取不正當利益。因此,公務員對公民權力的代理行為也存在道德風險。
公務員的道德風險的主要原因也是由於存在著資訊不對稱——公民與公務員之間的資訊不對稱。如果公務員的公務行為都是公開透明的,不存在暗箱操作,公務員貪污腐敗很容易被發現,公務員的道德風險必然會大大降低。
在金融領域也有存在道德風險的例子,比如在金融危機的時候,國家為了穩定金融市場,收購了商業銀行的不良資產。商業銀行因為有國家為其承擔風險,經營風格可能會越來越大膽冒進,背離了銀行在經營當中應有的審慎原則。由於資訊的不對稱以及銀行經營的專業性,銀行經營的不規範往往不容易被外界及時發現,容易誘發商業銀行的道德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