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大学”机会成本的分析

机会成本概念是现代经济理论中的重要概念之一。

美国着名经济学家保罗·萨缪尔森在他的《经济学》教科书中辟有专门一节来讨论这个问题。一般认为,所谓机会成本是指一种产品或者资源放弃现有用途而挪作他用,并由此可以获得的最大收益。但在实际应用中,机会成本却留有很多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

首先,“放弃现有用途而挪作他用”,显然意味着一种市场出清的帕雷托最优状态,在这种状态下,机会成本等于“挪作他用的最大收益”。问题是,如果产品本身拥有多种不同的经济属性,那么,它的机会成本应当如何衡量?

其次,既然产品可以挪作他用而实际上又没有被“挪作他用”,那么机会成本的衡量就应该采用一种变通的方法,即采用它的同质同类的替代品的价值来衡量,但如果此时,它的替代品的最高价值不断地随外部市场条件的变化而变化,那么,该商品的机会成本将如何衡量?于是机会成本的衡量就出现了某种程度的不确定性。我们先讨论一个“上大学”机会成本衡量的例子,然后再引申出一些对理解机会成本概念的有益启示。

萨缪尔森认为,如果一个大学生平均每年学费是5000美元,大学生不上大学而到社会上打工一年最多能挣到11000美元,那么该学生上大学的机会成本将是16000美元。这里面包含了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核算机会成本的依据应该是什幺?我们知道,机会成本的主要作用就是在于它的价值评估功能。也就是说,在“上大学”的问题中,人们真正需要关心的是如果该学生不上大学,而将既定资源挪作他用,其最高价值应当是多少的问题。那么,这里的学生上大学的5000美元学费应不应当计入“上大学的机会成本”呢?

首先,我们来看经济产品的消费品属性。根据效用价值理论,对于消费者个人而言,其价值大小主要取决于产品对他的满足程度抑或是效用的大小。但事实上,由于效用是一个非常主观的概念,因此在实际交易中,消费品的估价原则只能是根据历史成本来衡量。因此,对于“上大学”这种产品来讲,如果纯粹是为了消遣,为了享受,为了达到一种心理的满足,这时上大学的机会成本,或者说上大学的总的市场价值就应当是显成本5000美元加上隐成本11000元,即16000美元。因此,萨缪尔森在核算“上大学”的机会成本时,把5000美元学费成本也算在内,结果为16000美元是很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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