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一个人持有1 000万元面值的商业票据,还有三个月才到期,他到商业银行去贴现为现金时,通常并不能得到1 000万元的资金,而会低于这一数额。当商业银行将这1 000万元的票据拿到中央银行去要求再贴现时,也同样得不到1 000万元的金额。其原因就在于货币具有时间价值。由于票据在未来是按面值偿付的,因此,三个月后的1 000万元就不及现在的1 000万元值钱。那么,到商业银行去贴现这1 000万元的票据时,你能得到多少现金呢?这要取决于贴现率和剩余期限。
在票据贴现业务中,贴现申请人获得的金额按照下式计算:
实付贴现金额=贴现票据面额-贴现利息
其中:
贴现利息=贴现票据面额×年贴现率×(贴现天数/360天)
需要注意的是,在计算贴现期时,每年按360天计,每月按30天计,零星天数按实际贴现天数计算;同时,贴现率要与时间单位一致,如贴现时间单位为月,则贴现率应使用月贴现率。
假设上面这张票据的年贴现率为6%,剩余期限为90天,则贴现这张票据所能得到的金额为:
1 000×(1-6%×90/360)=985(万元)
再如,有人欲将3个月后到期,面额50 000元的商业票据出售给银行,银行按照6%的年贴现率计算,贴现利息为750(50 000×6%×3/12)元;银行支付给对方的金额则是49 250(50 000-7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