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民间信用的概念
民间信用 (individual credit),又称个人信用或民间借贷,是民间个人之间主要用于居民的生产、生活之需而相互提供的信用形式。
2. 民间信用的主要形式
民间信用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①私人之间直接的借贷。大多发生在亲友、邻里之间,具有偶发性和还本不付息的特征。
②私人之间通过中介人进行的间接的借贷。它具有经常性、融资性和还本付息的特征。
③通过“合会”等组织进行的借贷。“会首”(发起人)和“会脚”(成员)互为借贷主客体,具有组织性、差别性的特征。
④以实物作为抵押的“典当”形式的借贷。“典当”是以典当物价值为基础,以赎回或不赎回为条件的借贷活动,它具有典当面广、额度可大可小的特征。
3. 民间信用的作用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多种经济成分的出现,其他信用形式不能完全满足经济发展对信用的需要。民间信用因具有面广、点多、能够广泛吸纳资金的优点,因而能弥补融资不足的缺陷,进而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当然,民间信用具有自发性和盲目性,加大了国家控制资金的难度。同时,民间信用中的金融投机和高利盘剥破坏了国家金融秩序和社会秩序,损害了群众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