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货的产生历史

20世纪70年代,西方各国出现经济滞胀,经济增长缓慢,物价飞涨,政治局势动荡,股票市场经历了战后最严重的一次危机,道琼斯指数在1973—1974年的跌幅超过50%。人们意识到在股市下跌面前没有恰当的金融工具可以利用。堪萨斯市交易所(KCBT)在1977年10月向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提交了开展股票指数期货交易的报告,并提议以道琼斯指数作为交易标的。由于道琼斯公司的反对,1979年4月,堪萨斯市交易所决定以价值线指数(Value Line Index)作为期货合约的交易标的。

由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与CFTC在谁来监管股指期货这个问题上产生了分歧,造成无法决策的局面。1981年,新任CFTC主席和新任SEC主席达成“夏德-约翰逊协议”,明确规定股指期货合约的管辖权属于CFTC。1982年该协议在美国国会通过。股指期货一诞生,就取得了空前的成功,价值线指数期货合约推出的当年就成交35万张。1984年,股票指数期货合约交易量已占美国所有期货合约交易量的20%以上,其中标普500股指期货的交易量更是引人注目,成为世界上第二大金融期货合约,标普500指数在市场上的影响也因此急剧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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