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深度交易 保险 正文 下一篇:

什么是海上保险的实际全损

(一)定义

实际全损(绝对全损)是保险标的物实际上根本不能恢复,或完全灭失或不可避免地要完全灭失。1906年英国《海上保险法》第五十七条对全损的解释是:Where the subject-matter is destroyed,or so damaged as to cease to be a thing of the kind insured,or where the assured is irretrievably deprived thereof.(当保险标的完全灭失,或者损坏程度严重到不再是与原保险标的类似的事物,或者被保险人无可挽回地丧失了该保险标的者,构成实际全损。)199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对实际全损的解释是:“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后灭失,或者受到严重损坏完全失去原有形体、效用,或者不能再归被保险人所拥有的,为实际全损。”

(二)构成实际全损的条件

1.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后灭失

这种情况表现在海上运输货物被火烧毁、海上运输船舶遇险、船上货物沉入海底无法打捞、船舶本身沉入深海中等。

2.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后受到严重损坏完全失去原有形体、效用

这种情况表现在一些易腐烂变质性物质,如水泥遭海水浸泡后变成固体,面粉遭海水浸泡后不能使用等。虽然形式或实体还存在,但是已失去其使用价值。

3.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后不能再归被保险人所拥有

这种情况表现在一些被盗货物上。例如船舶与货物被海盗劫走,或被敌对方捕获或没收。

4.被保险船舶失踪达到规定的时限

如果船舶失踪达到6个月,音讯全无,可认为完全灭失。这种情况在联合国1985年草拟的《海上船舶保险条款范本》中称之为“假定全损”(Presumed Total Loss)。查明全损原因的责任在于被保险人或船东,如果查不出全损的原因,保险人可以拒赔。

版权声明:本篇文章(包括图片)来自网络,由程序自动采集,著作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联系我们删除,联系方式(QQ:452038415)。http://www.shendujiaoyi.com/1186.html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