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质上,期货交易与远期交易是相同的,二者都在交易时约定在将来某一时间按约定的条件买卖一定数量的某种标的资产。它们的主要差别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交易场所不同。远期合约的交易是在场外进行的,而期货交易则是在有组织的交易所内进行,属于场内交易。
第二,标准化程度不同。远期合约中的所有条款都要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谈判的过程比较复杂,交易者不同,对合约的条款要求也不同。期货合约则是标准化的合约,除了合约中的价格以外,其他条款都是由期货交易所事先确定好的,具有统一的标准。如标的资产的品种、规格、质量、交货地点、结算方式等内容都由期货交易所统一设置。
第三,价格确定的方式不同。远期合约的价格由交易双方直接谈判确定,而期货合约的价格则由交易者在交易所中公开竞价确定。
第四,结算方式不同。远期合约在到期日结算,期货合约则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
第五,保证金制度不同。远期合约不是标准化合约,交易过程中存在信用风险,保证金(或称定金)是否要交、交多少,都由交易双方确定,而期货合约交易双方则要按规定比例向期货交易所交纳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