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主要方法

1.风险分散

风险分散又称为风险组合,是指将许多类似的,但不会同时发生的风险集中起来考虑,从而使这一组合中发生风险损失的部分能够得到其他未发生损失部分的补偿。更确切地讲,风险分散是通过承担各种性质不同的风险,利用它们之间的相关程度,取得最优风险组合,使这些风险加总得出的总体风险水平最低,同时又可获得较高的风险收益。具体就商业银行而言,风险分散是指商业银行将资金分配于贷款和证券投资时,尽量把贷款和证券的种类分散,选择一些互相独立的,即相关系数极小的贷款与证券,避免集中于某种贷款或证券上。这样,由于各类资产在资产总额中只占一个极小的比重,其盈亏的波动,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相互抵消,从而保证商业银行最终有一个比较稳定的收益水平。

分散策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资产种类分散。我国的商业银行应将资产分散在各类贷款和各类证券上。这样,银行的资产损失、风险就不会集中在某一类放款和证券上,从而避免某一类贷款或证券发生损失而引起全部资产损失的风险。

(2)行业分散。商业银行应将资金投资于各行各业。这些行业既包括受经济技术因素影响而风险较大,但又正在发展的新兴行业,也包括发展比较稳定的衰退老行业。将资金投资于不同的行业,银行就可把某一行业出现经济衰退所带来的损失用其他繁荣行业的投资收入来弥补。

(3)地区分散。商业银行应将资金既投资于经济发达的地区,又投资于经济正在快速发展的地区和经济落后、极需开发的地区,或者把资金投资于全国乃至全球不同的地区。这样,银行就可以避免因某一地区经济萧条或自然灾害带来投资损失而引起全部投资集中受到损失的弊病。

(4)客户分散。商业银行进行资产投资应不分客户大小,将资金向不同规模、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客户发放贷款或购买证券。这样,银行在投资中既可以从一些信誉高的客户中取得较高的收益,又可以在某些客户资金紧张、还款困难时避免投资的全部损失。

2.风险对冲

风险对冲是指商业银行通过进行一定的金融交易来对冲其面临的某种金融风险。银行所从事的不同金融交易的收益彼此之间呈负相关,当其中一种交易亏损时,另一种交易将获得赢利,从而实现盈亏相抵。

除了通过现货交易进行对冲外,金融衍生工具的创新为经济主体提供了对冲风险的有效手段。套期保值者通过在远期、期货市场上建立与现货市场相反的头寸,以冲抵现货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换句话说,套期保值者可以采取与现货市场交易相反的方向进行远期、期货交易的方法,将未来的价格固定下来,使未来价格变动的结果保持中性化,以达到保值的目的。远期利率协议、远期外汇交易、外汇期货、利率期货、股指期货、股票期货等品种均可用于对冲汇率、利率以及证券价格未来波动的风险。金融期权交易不仅可以用于套期保值,还可以使期权买方获得可能出现的意外收益。另外,随着信用衍生工具的发展,风险对冲不仅可以用于对冲市场风险,也可以用于对冲信用风险。

3.风险转移

风险转移是一种事前的风险管理手段,是指在风险发生之前,通过各种交易活动,把可能发生的风险转移给其他人承担,避免自己承担风险损失。

风险转移与风险规避相比是一种更积极主动的风险控制手段。因为这种手段并不消灭风险源,只是改变了风险承担的主体,而且即使风险全部转移出去了,原风险主体不再承担任何风险导致的损失,但却有可能保留风险带来的部分收益。风险转移实际上是一种交易,是一种风险的买卖活动,因此该过程是需要成本的,转让人需要支付给受让人一定的补偿,有时还需要付给中介人一定的费用。而风险转移交易的结果是风险的转移方与被转移方都获得自己满意的风险—收益状态。

风险转移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担保。当客户的信誉程度较低时,商业银行应要求客户寻求担保人对其进行担保,由担保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通过这种方式,便可以将客户的信用风险转移给担保人。

(2)保险。保险作为一种重要的风险转移方式,只要商业银行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保险公司对商业银行承保,便可以把银行可能遭受到的损失转移给保险公司承担。

(3)转让。转让即风险主体将有风险的资产转让给其他人,从而所附带的风险也被相应地转移,达到控制风险的目的。尤其对于金融资产而言,转让是一种经常被使用的风险转移方式。

(4)期货与期权交易。目前,利用期货与期权交易达到风险转移的管理方式被广泛采用。但需要注意的是,期货与期权虽然有巨大的风险防范作用,但是它也只能转移风险,不能消除风险。特别是期权与期货是重要的投机工具,因此,它们都包含着巨大的潜在危机。

(5)指数化。指数化基本上是一种针对市场风险的转移方式,是指利用市场中的经济变量的指数来调整价格和利益分配的一种方式。其中一个典型的例子是保值补贴存款。它根据通货膨胀率来制定保值补贴率,以此给一定期限内的定期存款的存款人以补偿,可以降低存款人所面临的通货膨胀风险。

4.风险规避

与风险转移相同的是,风险规避也是一种事前的风险控制手段。它是指在风险发生之前,风险管理者应发现从事某种经营活动可能带来风险损失,因而有意识地采取规避措施,主动放弃或拒绝承担该风险。

选择规避还是承担风险是管理者风险决策的结果。风险规避是一种保守且较简单的风险控制手段。但是在现代的经济社会中,风险丛生,一味地规避风险只能反映出管理者不思进取;而且,从经济成本的角度讲,放弃了可能取得的风险收益,实际上就是一种损失。所以,应当认真地权衡收益与风险,应当只是对于极不安全或者得不偿失的风险才采取规避态度。具体地说,就是要在由风险所引起的损失与承担风险获得的收益不能抵消时,设法应用风险规避的手段;反之,则不采取这种手段。

除了应对信用风险外,规避策略也可应用于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等市场风险的管理。经济行为主体如果难以预期利率的变动趋势,就可以缩小利率敏感性缺口和持续期缺口,直到消除缺口,使自己面临的利率风险为零;经济行为主体还可以利用货币互换交易避免汇率风险,或者利率互换避免利率风险。

5.风险补偿

风险补偿是一种事后的风险控制,也是一种被动的风险控制。它是指风险主体利用资本、利润、抵押品拍卖收入等形式的资金,弥补其在某种风险上遭受的资产损失,使风险损失不会影响到风险主体正常经营的进行,不会导致损害其形象与信誉。

建立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准备金提留制度是补偿的主要措施之一。风险准备金按信贷资金总额的一定比例从贷款收益中提留,某些风险性大的贷款项目按其贷款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提取信贷风险准备金既要考虑企业的承受能力,又要兼顾准备金数量的要求,否则基金将不具备足够的抗御风险的能力。风险准备金主要用于弥补信贷资产损失。商业银行应设立专门管理机构,建立一套严密的财务、会计和审计制度,对准备金实行专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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