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估值方法(收入法、市场法、成本法)的基本原理

一、收入法的原理

企业的价值究竟取决于什幺?这是我们进行企业估值首先要面对的一个问题。不同的估值方法对这个问题的答案是不一样的。收入法认为,企业价值既不取决于其拥有的资产价值,也不取决于曾经取得的盈利,而是取决于该企业未来的现金流收入。

企业的价值可分为经营价值、清算价值、并购价值等几大类。收入法进行企业估值首先就要计算企业的经营价值,通过对企业过往绩效的分析、对财务数据的预测、计算企业现金流与折现率等步骤可以得出企业的经营价值。另外,还需要正确评估非经营性资产的价值,包括持有现金和有价证券,缺乏流动性的投资,如不进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等。接下来需要计算企业非权益类索求权的具体数额,包括负债、经营性租赁,或有负债、优先股、员工期权、少数股东利益等。用企业的经营价值加上非经营性资产价值,最后减去非权益类索求权价值,就可以得到企业股权的价值了。

收入法又叫作绝对估值方法,其特点是主要采用分红或者现金折现的方法,如股利贴现模型、自由现金流模型等。

二、市场法的原理

市场法又称为市场价格比较法,它是指通过估值企业之间相互比较,并将其价格进行调整,从而确定企业估值的方法。市场法是一种简单、有效的方法,因为估值过程中所需的数据直接来源于公开市场,难以作假。市场法应用的前提是假设在一个充分发育的市场上,相似的企业资产必然会有相似的价格。市场法的广泛应用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完善和发展以及资产证券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我国证券市场的深入发展,影响力不断扩大,为市场法提供了有效的应用环境,使之成为市场上一种重要的估值方法。

市场法的有效应用需要具备如下两个前提条件:

1. 需要一个成熟、活跃的资本市场,主要是股市。

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交易的商品种类很多,企业资产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其交易的市场叫作资本市场,资本市场的发育完善是市场经济的重要一环。资本市场上,企业资产的交易越频繁,与需要估值的企业资产相似的资产价格就越容易获得。

2. 参照目标及其与估值企业可比较的指标、技术参数等资料可以在市场上正常获取。

应用市场法进行企业估值,最重要的是能够找到与估值企业相同或相似的参照目标。但完全相同的参照目标是很难找到的,这就要求对类似企业资产参照目标进行调整。有关调整的指标、技术参数能否从公开渠道正常获取,是决定市场法有效与否的关键。

应用市场法进行估值需要经过三个步骤:一是市场调查,选择参照目标;二是因素比较、调整差异;三是综合定价。

实际操作中,采用市场法来进行企业估值,通常采用乘数方法较为简便,如市盈率估值法、市净率估值法、企业价值倍数估值法、PEG估值法、市销率估值法、销售收入估值法、重估净资产法等。

三、成本法的原理

成本法是指依据被估值企业资产负债表的财务数据,通过合理评估各单项资产的市场价值及其负债,最后将各项资产的净值相加得到企业的总价值。成本法的原理基于一个常识:在市场中某项资产的价格将不会高于重置或者购买相同用途替代品的价格。成本法最着名的莫过于重置成本法。在过去相当长的时间内我国企业估值的实践中,由于历史因素,成本法作为首选方法和主要方法被广泛采用。但成本法在企业估值当中存在着很大的局限性。

成本法简单来说就是将企业的各个单项资产逐一评估,然后相加得出企业的总价值,其优点是简便易行,但其不利之处也很明显,主要有如下两点:

1. 模糊单项资产与整体企业的区别。

企业的整体性资产一般都能够在市场上正常经营并获利,整体资产是由各个单项资产有机结合而成的,但却不是单项资产简单相加就能得出其内在价值。企业中的各项资产,无一不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以及规范的组织结构来进行构建并组织生产经营,成本法将这些单项资产简单相加,首先就不能体现企业把这些单项资产合理组合在一起所花费的成本。因此,采用成本法对企业进行估值,只是计算了有形资产和可以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价值,却无法体现对企业盈利能力影响巨大的无形资产——商誉。

2. 不能充分体现企业经营状况不同造成的内在价值差异。

企业价值会受到未来的经营情况、收益能力变化的巨大影响。而成本法只是从资产构建的角度来评估企业的价值,没有考虑到企业的运行效率和最终的经营业绩。这样,如果同一时期有几家企业的原始投资相同,则无论其经营业绩好坏,使用成本法来估值其结果都是一样的,这就极其不合理了。

版权声明:本篇文章(包括图片)来自网络,由程序自动采集,著作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联系我们删除,联系方式(QQ:452038415)。http://www.shendujiaoyi.com/2066.html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