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期利率协议防范风险的功能是通过现金支付的方式来体现的,也就是通过结算金来实现。远期利率协议进行结算时,双方应该收取或支付的现金叫结算金,它是协议利率与参考利率之差、本金额和协定期限共同决定的利息差额。结算是在协议期限的期初进行的,根据利息计算方法,结算的实际金额应将按参考利率从期末金额通过贴现计算。
【案例】
某公司买入一份“3对6”FRA,合约金额为1000万美元,合约利率定为10.5%,到结算日时市场参考利率LIBOR为12.25%,则该份FRA的结算金计算如下:
(12.5%—10.5%)×90360×100000001+12.25%×90360=48514.25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