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利息的含义
利息是指货币资金在向实体经济部门注入并回流时所带来的增值额。具体来说是指在信用关系中借款人(债务人)因使用了借入货币或资本而支付给贷款人(债权人)的报酬。因此,利息是借贷资本的增值额或使用借贷资本的代价。对于货币所有者来说,利息是其让渡资金使用权而应该获得的报酬;对于货币借入者来说,利息则是其取得资金使用权而应当付出的代价。
(二)马克思的利息本质观
首先,马克思认为利息的本质决定于利息的来源,而利息直接来源于利润。强调利息只是借入者所产出利润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由于利润和剩余价值实质上同属一物,所以利息只是对剩余价值的分割,是在生产过程中创造的归产业资本家占有的剩余价值的一部分,是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这种分割和转化既是社会再生产的结果,又是社会再生产的前提条件。利息表现为资本的所有权派生出的资本价值创造,即一定量的货币生出更多的货币。
其次,马克思认为利息可以看作是借贷资本这种特殊商品的价格。所以,利息的高低应该由借贷资本的供求关系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