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信用是指以國家為主體進行的一種信用活動。國家按照信用原則以發行債券等方式,從國內外貨幣持有者手中借入貨幣資金,因此,國家信用是以國家為一方所取得或提供的信用。國家信用包括國內信用和國際信用。國內信用是國家以債務人身份向國內居民、企業、團體取得的信用,它形成國家的內債。國際信用是國家以債務人身份向國外居民、企業、團體和政府取得的信用。
國家信用的作用主要表現在:
國家信用是調劑政府收支不平衡的手段。國家在一個財政年度內,經常會發生收支不平衡的現象,有時支大於收,有時收大於支,為了解決財政年度內收支暫時不平衡問題,國家往往採取發行國庫券的辦法解決。
國家信用是彌補財政赤字的重要手段。解決財政赤字的方法主要有增加稅收、擠占銀行信貸資金和借債。增稅會影嚮社會生產和商品流通的正常進行,容易引起社會公眾的不滿。擠占銀行信貸資金會導致通貨膨脹。採用國家舉債的方式彌補財政赤字的副作用較小。所以許多國家都把發行國債作為彌補財政赤字的重要手段。
國家信用是籌集巨額資金的重要手段。國家為了履行管理和發展經濟等方面的基本職能,在發生戰爭、特大自然災害和舉辦大規糢新開發項目建設時,需要巨額資金。對這種巨額資金需求,許多國家採用國家信用來籌集。
國家信用是調節經濟的重要手段。隨著國家信用的發展,一些國家中央銀行通過買進賣出國家債券來調節整個社會的貨幣供應,借以影嚮市場資金供求,從而達到調節經濟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