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銀行的發展大致可分為兩個階段:一個階段是中央銀行的普遍推行時期,即19世紀初至20世紀中葉,也就是到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時為止;另一個階段是中央銀行的強化時期,即20世紀中葉到現在。
(一)中央銀行的普遍推行時期
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後,各國金融領域發生劇烈波動,中央銀行紛紛宣布停止或限制兌現,提高貼現率,外匯行市下跌,禁止黃金輸出。為了滿足戰時財政的需要,應付軍費開支,中央銀行增發通貨,進行大量墊款,從而引起了通貨膨脹。針對以上情況,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以後,1920年在比利時首都布魯塞爾舉行的國際會議提出中央銀行應擺脫各國政府政治上的控制,實行穩定的金融政策。會議建議,尚未設立中央銀行的國家,應該迅速建立中央銀行。於是世界上許多國家鑒於大趨勢及國內經濟發展的需要,紛紛新建或改組中央銀行。因此,可以說20世紀20年代是中央銀行制度積極發展的一個階段。
(二)中央銀行的強化時期
進入20世紀中葉,特別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各國政治、經濟發生了重大變化。大多數參戰國受到嚴重的戰爭破壞,經濟困難,通貨膨脹。為了醫治戰爭創傷,恢複本國經濟,穩定貨幣,籌集資金,都將貨幣信用政策用來作為幹預生產和調節國民經濟的主要槓桿。中央銀行是制定與執行貨幣政策的重要機構,這就使中央銀行制度發生了新的變化,許多國家的中央銀行開始了國有化進程。盡管有的資本主義國家維持私有或公私合營,但是也都在中央銀行相對獨立的情況下加強了國家的控制。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中央銀行制度得到更為迅速的發展和完善。這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由於中央銀行的業務活動以社會利益和經濟穩定為前提,因而各國政府先後實行中央銀行國有化政策。
第二,中央銀行日益成為國家控制和幹預國民經濟的重要工具,中央銀行逐漸擺脫商業銀行的日常業務,其主要任務轉向調節貨幣供應量,穩定貨幣,穩固金融。
第三,不論中央銀行的資本性質是屬於國家的、半國家的或者是私人股份的,中央銀行都是執行國家貨幣政策的機構,受國家的直控制和監督,中央銀行的負責人由國家任命。私人持股者對中央銀行的業務既沒有決策權,也沒有經驗管理權,只能按照規定獲取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