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期偿还
定期偿还是在经过一定期限后,每过半年或一年偿还一定金额的本金,到期时还清余额的偿还方式。这一般适用于发行数量巨大、偿还期限长的债券。其具体方法有两种,一种是以抽签方式确定并按票面价格偿还;另一种是从二级市场上以市场价格购回债券。为增加债券的信用和吸引力,有的公司还专门建立偿还基金,用于债券的定期偿还。
2.任意偿还
任意偿还是债券发行一段时间(称为保护期)以后,发行人可以任意偿还债券的一部分或全部的偿还方式。其具体操作可根据早赎或以新偿旧条款,也可在二级市场上购回予以注销(买入注销)。投资银行往往是具体偿还方式的设计者和操作者,在债券偿还的过程中,投资银行有时也为发行者代理本金的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