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期貨交易與外匯遠期交易的區別
外匯期貨交易與外匯遠期交易最大的共同點是均採用先成交、後交割的交易方式,兩者都具有相似的規避外匯風險的功能。但二者的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合約的標準化程度。外匯期貨合約是一種標準化合約,除價格外,在幣種、交易時間、結算日期等方面都有明確的規定。外匯遠期交易無固定格式,由交易雙方自行商議決定。
(2)交易的參與者。外匯期貨交易更具有大眾性,只要能繳納一定比例的保證金,都可以參加外匯期貨交易,參與交易的可以是銀行、公司、財務機構、個人等。而遠期外匯交易的參與者大多是經營規糢較大的專業化生產商、貿易商和金融機構。
(3)保證金制度。外匯期貨交易的買賣雙方均需繳納保證金。在外匯期貨交易中,匯率變動大的貨幣要求繳納的保證金多,反之則少。而外匯遠期交易一般不收取保證金,只有銀行對客戶的信用狀況不熟悉、公司在銀行無信貸額度時才要求繳納一定比例的保證金。
(4)交割方面。外匯期貨交易一般最後不交割,用「以買沖賣」或「以賣沖買」的原則沖銷合同。而外匯遠期交易到期必須實際交割。
(5)交易場所和競價方式。外匯期貨要在指定的交易所內進行交易,屬於場內交易,採用集中競價方式。而外匯遠期交易是在交易所之外進行的,沒有固定的集中交易地點,交易雙方自由議價達成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