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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兑现的信用货币和不可兑现的信用货币

信用货币属于不足值货币,即作为货币商品的实物,其自身的商品价值低于其作为货币的购买价值,主要形式有以下几种。

1.可兑现的信用货币

随着生产和流通的进一步扩大,贵金属币材也不能满足商品流通的需要,而且远距离的大宗贸易携带金属货币多有不便。由于货币作为商品交换的媒介,在流通中只起转瞬即逝的媒介作用,人们更多关心的是用货币能否买到价值相当的商品,而不是货币实体的价值量。事实上,流通中被磨损了的铸币能够被人们照常接受,并不影响商品交易,这就表明货币可以用象征的货币符号来运行流通手段的职能。

最初,人们只是将银行券当作兑换金属货币的凭证,如商人将自己的金属货币存放于钱铺,由其开出一种票据进行支付,持有票据的人要求钱铺兑现时,钱铺则随时收进票据付以金属货币。能够代替金属货币流通的纸质票据之所以可以在交易中被人们接受,是因为发出票据的人承诺可以与金属货币兑换。这是一种信用行为,故称信用货币。当钱铺拥有了大量的金属货币,并以此作为保证发行自己的银行券时,银行券就成为银行发出的代替金属货币流通的可随时兑现的信用货币。19世纪下半期,各国可兑换金币的银行券广泛流通。但此时的银行券仍是金的符号,以金为后盾,代替金币进行流通,流通中仍有大量的金币充当货币。银行券的出现是货币币材的一大转折,它为其后不可兑现纸币的产生奠定了基础。

2.不可兑现的信用货币

银行券的流通为政府发行不兑现纸币提供了条件。政府纸币是典型的不兑现信用货币,是与银行券同时流通的、以国家政权为后盾的国家发行强制流通的纸质货币。同银行券相比,政府纸币以国家信用为基础,表现出强制流通的、不可兑现的特征。

政府纸币作为不兑现信用货币,由于其与财政赤字的密切联系,容易导致货币流通的混乱。在20世纪30年代,银行券与政府纸币合二为一,中央银行垄断纸币发行,并在了解货币与经济关系的基础上,控制纸币发行数量,控制货币供应,为不兑现信用货币的正常流通提供了保障。而且,不兑现信用货币突破了货币商品形态对经济发展的制约,为政府调控经济提供了一个手段,所以说不兑现信用货币是货币发展历程中的重大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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