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分行製的优点缺点
总分行制是指法律上允许在总行以外,在国内外其他地区设立分支机构的一种银行制度。这种银行一般在大城市设立总行,在中心城市设立分支机构,所有分支机构统一由总行领导。这种银行制度以英国为典型,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实行这种银行制度。
与其他银行制度相比,总分行制优点十分明显,即分支机构多、分布广,便于吸收存款、扩大经营规模、增强银行实力;大量的分支机构便于资产在地区和行业上的分散,降低放款的平均风险,提高银行的安全性;银行规模较大,易于采用现代化设备,提供多种便利的金融服务,取得规模效益;银行总数少,便于金融监管当局的监管。
当然,总分行制也有一定缺点,即不利于自由竞争,该制度容易造成大银行对小银行的吞并,形成金融垄断,使小银行处于不平等的竞争地位;银行规模过大,内部层次结构较多,加大了银行内部的控制难度。但是总的来看,总分行制更能适应现代经济发展的需要,因而成为目前各国普遍采用的一种银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