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指標介紹
阿姆士指標(ARMS)是表明價格上漲或下跌的股票數量(上漲/下跌值指標)與價格上漲或下跌的股票的成交量(上漲/下跌量指標)之間的關系的指標。阿姆士指標是由小理查德·W.阿姆士(Richard W.Arms, Jr)於1967年發明的,該指標也叫TRIN、MKDS、STKS。
2.指標計算
計算公式:
(價格上漲的股票數量/價格下跌的股票數量)÷(價格上漲股票的成交量/價格下跌股票的成交量)
下表說明了計算過程:
(1)第F列等於上漲股票數量(第B列)除以下跌股票數量(第C列)
(2)第G列等於上漲股票的交易量(第D列)除以下跌股票的交易量(第E列)。
(3)第H列等於第F列除以第G列,即阿姆士是指標。
3.指標應用
根據阿姆士指標的計算公式,如果價格上漲的股票的成交量小於價格下跌的股票的成交量,指標將會高於1.0;如果價格下跌的股票的成交量小於價格上漲的股票的成交量,指標將會低於1.0。通常,指標高於1.0時,市場被認為是熊市,反之,指標低於1.0時,被認為是牛市。但是該指標更適合用做超買超賣指標,當指標下跌到極度超買水平線時,表示賣出機會;當它上升到極度超賣水平線時,代表買入機會。而超賣線有較高的指標值,而超買線具有較低的指標值是阿姆士指標圖的「顛倒」特點。
根據我國股市的特點,指標有如下用法:
(1)深證指數4天ARMS指標的超賣界限為1.4,21天ARMS指標的超賣界限為1.4。
(2)深證指數4天ARMS指標的超買界限為0.35,21天ARMS指標的超買界限為0.6。
(3)上證指數4天ARMS指標的超賣界限為2.4,21天ARMS指標的超賣界限為1.1。
(4)上證指數4天ARMS指標超買界限的參考價值低,暫時不推薦,21天ARMS指標的超買界限為0.7。
根據長期測試,通常用移動平均線來平滑該指標。一般做短期分析用4日移動平均線,做中期分析用21日移動平均來計算,採用55日移動平均線來做長期分析用。而用來平滑該指標的移動平均線的期間長度和當時的市場條件決定「極度」超買或「極度」超賣水平的構成,一般以使用21天ARMS較廣泛。同時要註意根據不同市場的情況加以修正。
在市場的正常發展過程中,一個頭部或一個底部的形成,必然都須經過「轉彎」的過程。也就是說,市場的發展,由較為緩和的角度變成高角度之後,當其即將扭轉市場的方向時,必然會將高角度重新拉回緩角度。在角度緩減的過程中,上市公司的漲幅會逐漸變化,促使ARMS指標適時產生信號。但是,有時候市場的發展並非正常化時,比如:市場出現猛烈利空,行情不經過角度緩減的過程,直接向下銳挫。這時候則ARMS指標的信號,會出現落後的現象,從而指標的參考價值將會降低。